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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生猪屠宰检疫流程的提示

日期:2020-02-19 15:19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畜牧兽医中心三级审核员阅读量:

一、适用范围生猪

二、检疫对象14种: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三、 检疫合格标准

1.入场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

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履行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四:流程:

1.入场一问两查三检:询问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标识;瘦肉精抽检和非洲猪瘟抽检、临床检查。

2.检疫申报现场受理企业申报。

3.宰前检查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实施临栏检查。

4.同步检疫:六岗十六刀

5.结果处理:合格加盖印章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监督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