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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动物检疫站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日期:2008-09-01 09:09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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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农业局和市畜牧局关于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有关精神,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我站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市畜牧局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分析查找执法工作不足,积极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紧密结合,不断实现“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新《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利用每周四的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站职工认真学习新《动物防疫法》,深刻领会其精神,牢固树立“依法防疫、规范执法”的意识。广泛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效果,同时利用各种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户知法守法和市民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动物检疫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和新《动物防疫法》的宣传,为各县(市、区)免费发放部分《动物防疫法》宣传标语、警示牌及招贴画等,并组织专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发[2005]15号文件、农医发[2005]19号文件和省政府[2007]3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推行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全市地级监督机构2个共56人,为检疫监督合设,其中一个为全额补贴,一个为差额补贴;县级监督机构21个共207人,其中检疫监督合设15个共164人,检疫监督分设6个共43人,全部为全额补贴。由于历史原因,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还存在不同步、不到位,执法体系建设不完善的现象。我站正积极向主管部门请示,落实具体方案,保障措施到位,全面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改革,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三、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结合省农业厅《关于全省农业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市直农业系统“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市畜牧局《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为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和运输检疫工作程序,提高受检率。我站参照《湖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将各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纳入量化管理范围,并督促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相应措施,切实保证各项检疫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家禽销售市场的监管,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我站按照《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11号)和《活禽经营市场推荐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消毒制度、活禽批发市场休市制度、活禽经营市场疫情监测制度、活禽经营市场无害化处理制度、活禽经营市场疫情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监管行为。

  (三)严格按照《湖北省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程序》要求,规范疫情处置程序,将疫情严格控制在疫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为督促各县(市、区)动物检疫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落到实处,我站制定相关措施,在全市范围开展大面积消毒灭源工作,并组建督查专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检疫监管落到实处,确保消毒灭源取得明显效果,将疫情扩散的风险控制在最低。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按照《病死动物肉检疫检验规范》的要求,严格对检出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克服执法人员少、执法经费短缺、执法手段落后、执法大环境差等种种困难,在各地积极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形成了“以检促防,以防保检”的良好态势。站执法队每天在城区各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冷库及餐饮单位巡查,查处经营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执法监督部门结合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情况,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重点查处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披露、领导批示查办的案件,形成对危害市民身体健康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强有力的打击力度,既保障了广大市民的食肉安全,又提升了本部门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建设管理要求,建立我市和省所监管协作机制,实行动物卫生监督联防联动。及时规范上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信息,保证通讯、网络信息畅通,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动态化、网络化管理。切实规范肉品快速检疫检验行为,大力推广《禽类及禽产品检疫操作规范》和《病死动物肉的检疫检验规范》,我站集中购买了一批肉品快速检疫检验箱和检疫检验工具箱,配置了专业扑杀设备,逐步提高了执法装备水平。

  文明执法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是对我们今后执法监督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