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管理,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日期:2008-07-23 08:23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责任编辑:1阅读量: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和检疫监督,有效防控禽类疫病特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宜昌市动物检疫站严格按照国办发[2006]89号、农医发[2006]11号文件及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针对本市唯一的家禽定点批发市场民大家禽批发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专门制定了《宜昌市动物检疫站关于规范民大家禽批发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制度》。同时,为理顺职能、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宜昌市动物检疫站与民大家禽批发市场的责任方民大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双方各自的责任划分达成协议,并签定《宜昌市动物检疫站与宜昌市民大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管理责任划分协议书》,保证上市销售的禽类及禽类产品全部检疫合格,让市民吃上真正的“放心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