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宜昌市动物检疫工作要点
2008年是新《动物防疫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市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动物检疫监督工作面临动物疫情形势严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的复杂局面。为确保我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以及我市实际情况,拟定2008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健全“三种制度”(即官方兽医工作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全程可追溯制度)、完善“四个体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屏障保护体系)、构建“一个平台”(动物及动物产品无疫安全技术保障平台)为重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 “风险分级、量化监督、档案管理” 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新《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养殖户、经营户知法守法意识及广大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进一步完善四大检疫工作,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格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畜牧业生产的安全。
(三)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检疫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交流技术经验,教育广大检疫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整体素质;二是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作考核和监督,分工负责,细化到人,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三是抓好示范窗口建设,规范报检点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服务承诺制。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要求各县市安排业务及法律知识过硬的人员组建专门的执法队伍。加大对逃避检疫、非法运输、非法屠宰、贩运病害畜禽及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检疫工作有序进行。
(五)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更多的开展联合执法,着重打击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使我市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更上一层楼。
(六)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和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保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正常的开展,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
(七)进一步完善对各县市区检疫监督工作的考核管理,促进全市检疫监督工作平衡协调发展。
(八)努力做好改革中的稳定工作,上下协调,左右一致,确保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00八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