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农林水局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工作
日期:2014-08-26 09:27来源:猇亭区农林水局叶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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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猇亭区农林水局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监管,逐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保障我区上市动物畜产品质量安全,对个体畜禽及畜禽产品经营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猇亭区集贸市场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一是要求集贸市场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个体经营户,在购买畜禽时,必须由货主提供了当地检疫员出具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后,方可购买。二是经营户必须提供有效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后,动物检疫员再加盖动物检疫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