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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全力查“违禁 ”力保一方“净土”

日期:2011-04-07 10:13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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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召开“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之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严密组织,快速反应,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11]46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11]93号)、宜昌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宜昌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要求,制定关键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全面展开,该局把“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与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紧密结合,坚定“一个目标”、做到“两个确保”、强化“五个到位”、注重“三个环节”、 落实“五项制度”,举全县之力将“瘦肉精”、“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坚定“一个目标”。即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为消费者创造一方消费净土;

二是做到“两个确保”。 即确保畜禽养殖环节“瘦肉精”零使用,确保畜禽产品检验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五个到位”。 即认识和责任到位,扎实开展专项“瘦肉精”速测到位,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到位,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到位,组织领导到位;

四是狠抓“三个环节” 监管。即狠抓畜禽养殖投入品质量源头监管、狠抓检疫(验)流通环节监管、狠抓动物食品销售市场监管;

五是落实“五项制度”。 即动物检疫员一岗双责制、属地管理责任制、投入品购销、使用台账制、定期监测预警制、“五不放过”追究制;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并将整治效果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同时,在各乡(镇)、各村民小组和生猪存栏50头、肉牛10头、肉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屠宰场、交易市场、集镇、乡村交通要道张贴《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告知书》1万余份,免费制发《长阳县生猪养殖场饲料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长阳县生猪养殖场饲料销售记录》、《长阳县生猪养殖场饲料使用记录》、《长阳县兽药经营单位购药记录》、《长阳县兽药使用单位购药记录》380册套,签订责任书145份。

截止47日上午,县乡两级共有50余人参战,共筛查养殖户166户,定点屠宰场6家,已完成第一批生猪 “瘦肉精”抽样800余头份,其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未发现违规违禁物添加现象。(官守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