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发文积极开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宣传活动
农业部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于2010年3月1日起旅行,它标志着以《动物防疫法》为核心的动物检疫工作法律法规配套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是动物防疫“以监促检、以检促防”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宜都市畜牧兽医局决定在本月全面开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宣传活动,下发了宜都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开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宣传活动,是履行《动物防疫法》、完善动物检疫制度的重要手段,是规范检疫行为,保证动物产品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局属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把宣传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黑板报、挂横幅、电视等形式,大力开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宣传活动,要让有关领导和全体执法人员了解和掌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主要精神和深刻内涵,使动物饲养、经营、运输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等单位及个人明确了解其法定义务,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觉报检,履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通知》强调: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强化《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培训的学习,要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印成单行本,做到人手一份,学通学精,学以致用;要加强被管理者的学习,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参加学习,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