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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动物检疫站2010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0-03-05 15:58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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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畜牧业“保增长,保安全,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总体要求,按照“规范、创新、提高”的思路,进一步巩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的成果,创新畜牧兽医执法体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综合执法水平,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要求及目标

  今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保障畜产品安全为中心,确保全年零事故、执法零诉讼,提高“两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实现“检疫管理科学化、检疫程序标准化、队伍管理正规化、检疫装备现代化”,强化宣传力度、培训力度、协作力度、工作力度和精神文明创建力度,从而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达到社会上有地位、技术上有权威、经济上有实力、工作上有活力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抓基础,突破产地检疫。按照省所统一要求,完善“四级检疫体系”, 规范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和协检员制度,做到“四制”即协检员责任制、大场大户巡查制、大营销户跟踪制、屠户资格准入制,重点抓好村级报检点工作,从源头抓起,提高产地检疫受检率。确保我市以乡镇为单位产地检疫开展面为100%,力争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散养户产地检疫率达90%。

  (二)抓核心,完善屠宰检疫。进一步规范屠宰场驻场检疫监管制度,完善屠宰检疫设施设备,做到“十有”即有检疫人员、有检疫操作室、有快速检疫箱、有检疫挂图、有管理制度、有检疫记录、有检疫刀具、有消毒设施、有法律法规上墙、有规范的检疫程序,把好“四关”即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搞好“五项登记”即宰前检疫记录、宰后检疫记录、肉品流向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待宰巡查记录。保证屠宰检疫开展面、进场动物持证率和挂标率、屠宰动物受检率、出场肉品出证率、上市肉品持证率、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三)抓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强化养殖环节监管和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监管,二是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环节监管,三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四是强化禽类市场监管。

  (四)抓机制,强化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我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考核办法》、《宜昌市动物检疫报检点管理办法》和《宜昌市村级动物协检员管理办法》,推行目标责任制,实行量化管理。

  (五)抓热点,强化宣传力度。做好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和信息,及时向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发送有关工作动态消息,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借助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广泛正面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成效,争取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和社会认可。

  (六)抓根本,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把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作为工作的前提和重点,大力开展人员素质教育工程建设。不断强化队伍的监督管理和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进行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市、县两级对辖区内所有监督员、检疫员、协检员至少轮训一次。确保“两员”政治素质高、法律素质高、专业学历高、技术水平高。

  (七)抓关键,加强动物卫生证章标识管理。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证明分类分级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档登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使全市的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八)抓保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配套建设都已基本到位,各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要合理利用项目建设的资金和设备,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全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