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宜昌市农业局分别制定的《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实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枝江实际,特制定“枝江市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畜产品生产环节,以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和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强化牧政执法,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畜禽标识佩带率和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确保96%以上,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强化种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畜产品流通和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有效防止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
三、整治任务
(一)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经营门店、规模养殖场检查率达到100%,兽药经营办证率100%,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
2、主要任务
⑴开展打击假劣兽药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加强兽药经营环节监管,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开展兽药GSP试点示范,严把兽药产品市场准入关。市畜牧兽医局依法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实施资质审查,严禁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严禁无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进入兽药市场。二是加强兽药使用环节监管,督促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动物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基本杜绝养殖环节使用禁用兽药、人药、原料药及废止兽药。三是加大兽用生物制品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对非法销售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走私兽用疫苗等行为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四是认真执行兽药质量可追溯管理制度。督促兽药经营企业建立兽药购销记录,规范兽药经营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无兽药购销记录、无兽药使用记录的企业(个人),严格依照《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予以查处。五是加大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完成兽药残留检测任务。
⑵大力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按照“全程监管、重点监控、及时处置”的原则,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及养殖基地进行质量抽查和监督管理,及时曝光各类违法案件,震慑违法行为,引导健康消费,增强消费信心。二是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加大畜产品抽检频次和范围,按规定技术要求送上级部门检测,及时掌控全市畜产品安全动态,确保全市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饲料生产和畜产品中“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和“蛋白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9%。
3、整治重点。兽药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出栏生猪50头以上,家禽1000只以上,肉牛10头以上,肉羊50只以上)。
(二)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确保96%以上;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2、主要任务。
一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是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是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 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地区;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三)动物及产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加强动物产地、运输、屠宰检疫工作,切实做好生产、流通、屠宰环节及畜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确保规模养殖户产地检疫率、动物及产品运输检疫率和屠宰检疫率及出证率达到100%,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确保畜产品安全。
2、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运输环节监管。切实做好运输环节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各动物报检点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登记、消毒后放行。对证物不相符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强化市场环节监管。加强对畜禽交易市场定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监管,指导活禽经营市场内水禽和其他家禽分区经营。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对集贸市场、冷库、超市、畜产品连锁店(专卖店)严格查验检疫证明,做好产品来源、货主姓名、产品类别、产品规格、产品流向、检疫证明的查验登记工作,规范流通环节经营行为。三是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督促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加工及经营企业(户)建立严格的台帐登记制度,对每一批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的企业、生产日期、数量、货主姓名、检疫证号等基础数据进行详细登记。四是打击经营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严查无证、证物不符等“问题肉”,严厉打击经营病害肉类行为,联合工商等相关部门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行为。
3、整治重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畜禽交易市场、集贸市场、畜禽规模养殖户及镇(街办)动物报检点。
(四)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生产经营者建立生产管理记录档案。执行率达到95%以上,认证标志规范使用率达到95%。
2、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认证管理有效性;二是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三是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四是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五是大力推广认证工作,新增2-3家无公害产地和产品认证。
3、整治重点。无公害畜产品申报的产地及产品。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种畜禽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饲料、兽药和种畜禽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兽药、饲料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投入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突出抓好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治理整顿,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着重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
兽药管理。主要对无产品批准文号和以区域试验名义生产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进行查处;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种畜禽管理。依法规范种畜禽引种、繁育、生产经营行为,加大生猪、肉牛、肉羊精液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种畜禽或经营假劣种畜禽的违法行为。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
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畜牧业投入品和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开展《畜牧法》宣传月活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兽药知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遵法守法自觉性。根据畜牧业生产的特点,加大对广大农民有关种畜禽、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加强对从事畜牧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二是开展检查监测。全面加大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投入品和主要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动物交易市场以及畜牧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强化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
三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四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完善制度建设。要求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实施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业“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地对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市畜牧兽医局成立以局长周代林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泽华、姜平同志任副组长,祝开富、杨圣根、许春化、梅勤华、张一信、曹传家等同志为成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一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整治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全市饲料及蛋白源生产企业、马家店城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和畜产品安全整治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办公室(执法队)负责落实;规模养殖户的档案管理、种畜禽管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及整治和大型畜禽养殖场(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养殖家禽万只以上、养殖肉牛100头以上)的监管由局畜牧股负责落实;畜禽免疫率、畜禽标识佩带率和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由局兽医股负责落实;马店城区定点屠宰场、集贸市场、禽蛋市场及城区畜产品经营超市、门店等的监管由市动物检疫站负责落实;各镇(街办)辖区的定点屠宰点、畜禽交易市场、动物报检点、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畜禽养殖户的监管由局派驻乡镇防检组负责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治效果
一是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在自查自纠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整治;二是要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三是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畜产品安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畜产品安全意识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科学使用种畜禽、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大力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指导养殖户科学饲养,建立养殖档案、防疫档案和用药记录。加强对养殖户、经营户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培训,增强养殖户和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包装标识、质量追溯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附2009年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枝江市2009年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
阶 段 |
时 间 |
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和目标 |
|
第一 |
3月份 |
制定整治方案。 |
印发专项整治方案,举办执法培训班,开展执法宣传 |
《方案》下发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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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
3-4月 |
对饲料、兽药开展抽查、抽检。 |
完成省第一次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监测任务,重点检测三聚氰胺、瘦肉精等。饲料检查、抽检。 |
公布违法违规单位名单,实施质量可追溯,审查证件、记录、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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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月 |
开展饲料、兽药、生产、流通环节清理整顿和执法检查。 |
组织开展饲料、兽药企业清理整顿和执法检查。规模户建档,完善记录。 |
检查率达到100%。规模户建档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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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月 |
完成第二次全省违禁物、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监测任务。 |
抽检兽药及兽药残留样品,重点检测三聚氰胺、硫氰酸钠、瘦肉精、莱克多巴胺。饲料专项整治,迎检。农资打假。 |
公布违法违规单位名单,实施质量可追溯。规范饲料生产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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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月 |
技术、法规培训和兽药GSP制度推行。 |
组织开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和畜牧有关法规培训、GSP推行。 |
培训普及到规模养殖大户和饲料、兽药经营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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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月 |
完成第三次抽检,饲料执法月宣传。 |
抽检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样品,送检。组织饲料执法宣传月活动。流通环节整治。农资打假。 |
公布违法违规单位名单,饲料安全主题宣传,规范流通环节和饲料、兽药经营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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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
12月 |
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 |
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