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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加大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

日期:2009-04-09 15:50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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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是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传播的一项重要措施,夷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加强了对活禽经营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大了对活禽经营市场的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规范活禽经营行为。我区的活禽经营市场包括活禽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农贸市场及农村集贸市场等。一是严格活禽批发市场开办条件。在我区城郊结合部批准设置批发市场1个,严格其防疫条件的审查,场内必须有检疫室、交易栏、隔离栏、急宰间、宣传栏 ,有病害禽、污水、污物、粪便等无害化处理设施,有消毒、清扫、污物处理制度和责任人,严格控制活禽交易市场数量,遵循“快进、快出”的原则;二是在我区农贸市场经营活禽的,设置独立活禽经营区域,与其他农产品严格分开;三是在农村集贸市场经营活禽的,也要与其他农产品分开,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我所加强了与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活禽经营市场的联合监督检查,对其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监管,凡不具备市场开办条件的,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关闭。
  二、严格活禽市场准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市场检疫监管,对进出市场的活禽按规程实施严格检疫,随时随检,合格出证。严禁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上市销售,确保上市销售的活禽及产品的受检率和持证率达到100%。规范市场禽类经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禽及禽类产品行为。
  三、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逐步推行活禽定点屠宰制度。建立健全活禽宰杀管理制度,配备与宰杀规模相适应的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活禽宰杀区域布局、设施等要符合动物防疫、卫生等相关要求,实行封闭管理,并与销售区域实行物理隔离。从事活禽宰杀的人员要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逐步取消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并切实加强质量和卫生监管,确保禽肉新鲜、安全。
  四、加强活禽市场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宰杀场所以及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以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现疫情,及时采取隔离、扑杀、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五、加强对活禽定期抽检制度。制订对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的监测计划,定期对活禽及禽类产品等进行抽样监测,并通报监测结果。

  六、加强宣传与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自我防护意识。按照国家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活禽经营市场发生和传播高致病性禽流感。加强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向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大力宣传普及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学防范知识,增强活禽经营市场开办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