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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知多少 | 谁具体实施强制免疫工作,如何实施?

日期:2025-06-06 16:11来源: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畜牧兽医中心三级审核员阅读量:

  动物防疫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保证可追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并对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通过对法律条文进行梳理归纳,对强制免疫的实施主体和实现路径,要把握好几个方面。

  一是饲养者是实施主体。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强制免疫的主体,应当承担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履行强制免疫的法定义务,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果不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饲养者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免疫情况,加施畜禽标识,做到畜禽标识与免疫记录相符,确保免疫工作可追溯。同时,要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三是有关方面共同组织强制免疫。强制免疫工作涉及环节多、技术要求高,需要各有关方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力保障、严格实施。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基层组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共同组织实施好强制免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计划,对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