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优化防疫环境 赋能产业发展
动物防疫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远安县畜牧兽医中心坚持以全面提升动物卫生水平和全力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为目标,不断优化县域动物防疫环境,赋能现代畜牧产业健康发展。
强免病种免费制。严格执行《2021年湖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鄂农发〔2021〕7号),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实行免费强制免疫。4种动物疫病疫苗“厂县直达”后,县畜牧兽医中心免费配送至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基层动物防疫员按当日工作量领取疫苗入户实施注射。
乡镇防疫坐班制。县域畜禽强制免疫由过去的“季防月补”改革为“春秋集中强制免疫+常年防疫”工作机制。同时,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每天安排2名基层动物防疫员 “坐班”值守,负责辖区内的动物诊疗、应急处置和接受群众咨询服务等。
“先打后补”补助制。对符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湖北省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管理办法》的规模养殖场以及所有种畜禽场、奶牛养殖场,推行年度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补助办法和标准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标准。
抗体监测随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班,深入养殖场、农户等随机采集猪、牛、羊、禽血清样品,由县兽医化验室检测猪瘟、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免疫抗体水平,抗体监测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检测未达标者,迅速“查漏补缺”,直至达标为止。同时,在需要紧急监测动物疫病时,第一时间实施监测工作。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可以消灭其所携带的各种致病原,有效减少致病原传播蔓延,防止污染生态环境,严禁相关产品流入市场,确保食品安全。充分发挥远安县禾和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作用,第一时间收集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确保全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绩效考评公开制。年初,各乡镇政府与动物防疫员签订岗位承包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同时,县畜牧兽医中心会同县畜牧兽医者协会加强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和基层动物防疫员管理,对动物防疫密度、抗体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评,及时公布公示并与承包费挂钩。
监督管理责任制。动物疫病防控是系统工程,需要生产经营者、各级政府、畜牧兽医部门密切配合、有效衔接、落实责任。远安县积极务实构建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防疫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压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层级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