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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加强两个检疫 严防非洲猪瘟传播

日期:2019-02-25 08:30来源:枝江市畜牧兽医局
责任编辑:枝江市阅读量:

  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付出了巨大努力,但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控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随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入持久战,枝江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检疫监管工作,采取更为严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措施,全力阻止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市。

  一、认真学习宣传新规程。2018年10月9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新规程中,添加了对非洲猪瘟的检疫内容,进一步规范了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程序。市畜牧兽医局在认真学习了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后,对全市官方兽医和检疫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动物经纪人、调运人专题培训9次,培训共计397人次,对养殖户经纪人屠工发放宣传单500份。

  二、严格执行产地检疫操作规程。重新制定报检流程图,严格做到官方兽医到场到户临栏临车检疫,重点对养殖档案和耳标进行核对。

  三、严格执行屠宰检疫操作规程。跨省和省内销售生猪产品的屠宰企业,其生猪产品须经PCR检测非洲猪瘟阴性,由驻场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方可销售;对供应本地市场的B类小型屠宰场,对不同来源每批猪屠宰后暂储血液抽样实施免疫学试纸条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由驻场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在本乡镇销售。

  下一步,动监部门将依法履行检疫职责,检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屠宰检疫“五不得”和非洲猪瘟防控“八条禁令”,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检疫规程和要求履行检疫和监督职责,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