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灭源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宜昌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灭源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防发〔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秭归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灭源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病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和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际,在综合分析近两年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全县防控灭源的主要病种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三种重大动物疫病。
二、重点区域
1、病原污染较重的6个重点乡镇。包括郭家坝镇、屈原镇、茅坪镇、九畹溪镇、杨林桥镇、两河口镇等。
2、规模养殖场、种畜禽场等养殖密集区。
3、畜禽交易市场及各类屠宰场(点)等。
三、控制目标
1、猪、牛、羊、禽发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4%和8%以内,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2、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感染率显著降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野毒检出率在2%以下,牲畜口蹄疫野毒检出率在3%以下,高致病性禽流感野毒检出率在1%以下。
3、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四、主要措施
针对各地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重点强化动物疫病科学防疫、动物疫病监测评估、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监管、消毒净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科学免疫注射。继续推行散养猪“三病”强制免疫分点注射模式和重大动物疫病“二次强化免疫”模式。在“春秋集中免疫、月月定时补针”基础上,积极推进常年免疫和程序免疫。六种强制免疫的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5%以上,畜禽免疫标识佩戴率达100%,免疫档案规范齐全。
2、强化诊断监测评估。一是强化动物疫情监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专班常年在重点区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每年监测次数不少于10次,全年监测数量不低于1000头份。二是组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评估专家组,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分析评估免疫效果和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指导制定防控措施,督促检查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三是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禽规模养殖场都要建立动物疫病诊断化验室,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能正常开展必要的动物疫病诊断化验。四是建立到村到场、时时畅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确保监测网络全覆盖。
3、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以动物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流通环节为重点,实行畜禽产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以检促防。一是加强产地检疫。产地检疫覆盖面达100%,产地检疫率达90%以上,养殖小区、大型养殖场产地检疫率、出证率达100%。二是加大对畜禽交易市场的检疫监管力度。及时掌握畜禽销售贩运动态,防止外疫传入。切实加强种畜禽跨省跨市州调运审批、检疫、隔离观察、消毒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避免从疫区和疫情风险区调入种用、乳用和肉用动物。三是规范屠宰检疫。加强定点屠宰厂(点)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严格把好生猪入场关、宰前检查关、同步检疫关、“瘦肉精”检测关、无害化处理关等五个关口,规范各种检疫工作记录。四是加大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养殖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冷藏场所、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业及食堂等场所的执法检查,督促管理对象建立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购销台账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贩运、使用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突出抓好从业人员管理,积极推进动物经纪人备案登记制度,不断规范动物经纪活动秩序;规范立案办案程序,提高案件结案率。
4、强化标识和档案管理。规范规模养殖场的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实现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一是必须使用动物防疫机构统一采购的畜禽标识,建立健全标识保管、发放、使用、登记、回收、销毁等制度,严禁转借、倒卖等违规违法使用标识行为。二是养殖档案必须按《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和《湖北省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统一格式规范记录。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养殖业主和档案填写人必须对养殖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相关法律责任,认真填写,不得虚假。四是妥善保管养殖档案,养殖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得低于两年。五是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养殖场的监管和督导检查。对每个规模养殖场必须进一步明确相应的监管人,指导督促畜禽标识规范使用和养殖档案规范填写,查漏补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5、强化消毒净化。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机构都要储备充足的消毒药品,完善消毒设施,健全消毒制度,常年开展消毒净化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消毒区域。发生过疫情及疫病污染严重的乡镇、种畜禽场、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密集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厂、检疫申报点和交通要道等区域是消毒工作的重点。二是规范消毒程序。做到消毒前清除粪便、饲料和垫料污物,冲洗干净后再喷洒消毒药品。严格按规定配比,用足剂量,保证消毒时间,确保消毒效果。三是选择高效药品。要选择消毒效果好、对动物刺激小、对环境污染小的药品消毒。要根据不同场地、不同病种选择不同消毒药物。
6、强化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经常组织开展对畜禽养殖、畜禽加工运销等环节的监管,把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套作为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厂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的必备条件。监督指导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厂业主规范处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规范填写无害化处理记录。建立和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督机制。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采取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准一处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传播疫情和流入市场。
7、强化防疫体系建设。继续加强乡镇动物防疫机构和村级兽医卫生室的建设。按要求建设村级兽医卫生室,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基层防检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更新培训。充实储备疫苗、消毒药品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将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和物资储备等专项经费。足额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协防员的工资报酬。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该项工作扎实开展,特组建“秭归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灭源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杨爱民任组长,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郑奎任副组长,傅新胜、刘春笋、孙军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傅新胜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相应组建工作专班,加大督导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