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条例》释义(三十七)
日期:2021-04-26 10:17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xumuju阅读量:
原文:
第三十七条向中国境外出口兽药,进口方要求提供兽药出口证明文件的,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出具出口兽药证明文件。国内防疫急需的疫苗,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限制或者禁止出口。
释义:
本条是关于出口兽药证明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条的目的:确保出口兽药证明文件的获取途径,以便为从事兽药出口业务的国内企业服务,促进我国的兽药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