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兽药管理条例》释义(二十五)

日期:2021-01-29 11:05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xumuju阅读量:

  原文:

  第二十五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兽药时应遵循的规范以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时应遵循的依据的规定。

  制定本条的目的:规定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兽药必须遵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定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分别为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并要求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