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条例》释义(二十三)
日期:2021-01-12 10:20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xumuju阅读量:
原文:
第二十三条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有效期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等事项。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兽药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释义:
本条是关于对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规定。
制定本条的目的:明确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规定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换证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