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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释义(三十九)

日期:2020-07-31 10:37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xumuju阅读量:

  第三十九条 发生动物疫情时,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部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控制、扑灭疫病的人员和有关物资。

  【释义】本条是关于发生动物疫情时对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疫情发生时,只有处理动物疫情的人员和物资及时到达疫区,才能迅速、有效地控制、扑灭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动物疫情对畜牧业生产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而及时到达疫区,离不开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部门的配合。这里强调“优先”二字,即疫情发生时,运输部门要保证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处理动物疫情的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处理动物疫情的工作人员,可以凭当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出具的处理动物疫情证明,优先在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部门购票,运输部门应当保证售给最近一次通往目的地的车、船、机票。交付运输的处理动物疫情的物资应有明显标志,运输部门应当保证用最快通往目的地的交通工具运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