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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释义(九)

日期:2020-06-18 08:23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xumuju阅读量: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的规定

  一、关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设立。根据本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设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是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这时讲的“国务院的规定”,是指《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二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目前农业部和一些地方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归口同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二、关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主要职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的重要技术保障和依托,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