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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案例(七)

日期:2020-05-29 17:13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xumuju阅读量:

  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到“XXX动物医院”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动物医院使用的处方笺,执业兽医师注册号、诊断结果等栏目欠缺。其行为涉嫌违反《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立案调查。

  依据《动物诊疗机构办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四)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执法人员多次警告当事人,要求其改正不规范使用处方笺的行为,当事人“XXX动物医院”仍拒不改正,严重影响了动物诊疗行业整体规范,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XXX动物医院”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1、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病历、处方笺应当印有动物诊疗机构名称。病历档案应当保存3年以上;

  2、动物诊疗机构使用的处方笺必须符合农业部2450号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