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分析(三十七)
日期:2020-05-13 12:31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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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规原文: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二)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三)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四)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新规分析:
新规第六十五条详细列明了当事人在听证中的2项权利和2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