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分析(二十八)
日期:2020-05-05 19:56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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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规原文:
第五十一条农业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机关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四)定性是否准确;
(五)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六)当事人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七)处理意见是否适当;
(八)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新规分析:
新规第五十一条明确了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法制机构对处罚决定审核时应当审核的内容、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