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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动物养殖场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2014-06-26 08:21来源:宜都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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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宜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认真贯彻好市委关于开展活动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的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强化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放在首位,狠抓动物养殖场的监管工作,实行全程监管,重点监测,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群众舌尖上安全。

  一是加强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各规模养殖场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和义务,规范其生产行为;

  二是加强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监管。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1216号)文件精神,按照乡(镇)协检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监督准、市所收集原始凭证准、市局核查上报数据准的“三准”要求,确保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原始数据和凭证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是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自行监测工作。每季度对全市所有规模化养殖场150斤以上的生猪进行一次性拉网式检测,做到每月抽检不少于300次以上,全年达到5000批次以上;

  四是强化对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依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实行年检制度,获证场所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情况向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服务科报告,同时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依法取得该行政许可的场所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