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两高”司法解释 促进畜产品安全
日期:2013-06-28 14:51来源:枝江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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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当前肉及肉品、畜牧安全生产、“瘦肉精”等违禁物专项整治行动,6月26日上午组织全所干职工员认真学习5月4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副所长吴启平就《解释》制定的背景、条款及“两院”的详细阐释等内容组织全所干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和讨论。“两高”的司法解释对违法添加、兽药残留超标及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等行为和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了定罪量刑。全所干职工积极讨论,认为“两高”解释的内容不仅为动物卫生监管提供了法律支撑,也为工作人员增强素质、提高责任意识起到了激励和鞭策作用。
最后,所长李强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积极行动,加强学习,结合当前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一是安排办公室负责,将最新“两高”的司法解释印制宣传单600份,由各个分所在所辖屠宰场、交易市场、规模养殖户、动物经纪人、饲料及兽药经营户广泛宣传。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监管,圆满完成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全市畜产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