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宜都市创建湖北省畜牧强市考核方案》的通知
宜都市创建湖北省畜牧强市考核方案
为发展现代畜牧业,全面开展创建湖北省畜牧强市活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湖北省畜牧强县(市、区)暨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创建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18号)、《宜都市创建全省畜牧强市实施方案》(都政办发[2012]84号)文件精神及宜都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定的责任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畜牧产值、生产总量、养殖水平、科技含量、示范作用。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平时打分(考核)和年终检查相结合,其中年终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处进行分类分项考核,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打分法,不计负分。
(一)听取汇报。在被查乡镇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畜牧业发展、生产形势分析判断、规模养殖等重点工作推进以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二)查阅资料。重点查阅电子档案、有关扶持畜牧业发展和落实扶持政策的文件,查阅相关项目材料。
(三)现场检查。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个村。规模养殖情况实地抽查每个畜种不少于3个场户。根据考核涉及的内容,实地检查乡镇开展畜牧强市创建活动的各项具体指标。
三、考核结果运用
由市创建湖北省畜牧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比,根据考核成绩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比,结果通报全市。畜牧强市验收合格后,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以年度考核评分为基础,对创建期间综合评分名列前五名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4、3、2、1万元。
附:
1、宜都市创建畜牧强市责任状
2、宜都市创建畜牧强市考核评分表
3、2012-2015年畜牧生产任务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