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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畜产品安全为己任全面布署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日期:2012-03-30 17:06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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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号,枝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是今年新成立的单位,肩负着全市的畜牧行政执法、保障畜产品安全的重任。面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市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爱民同志,副局长李泽华同志出席会议,并就当前畜产品安全和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及全年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对动物卫生监督、畜牧综合执法工作给以了高度的关注,并寄托了殷切的希望。

  一、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认真履行检疫职责。

  力争全市动物产地检疫覆盖面达到100%,产地检疫率达到90%,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出证率达到100%。规范检疫行为,规范出证程序。做到临栏检疫、现场检疫。规范屠宰检疫,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4个规程的规定实施屠宰检疫,严把宰前检查关和宰后检疫关。屠宰动物同步检疫率、耳标回收率、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认真开展“瘦肉精”同步检测工作,确保检测密度。

  二、开展4个专项执法,确保畜禽产品安全

  1、加强畜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全面履行《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所规定的法定职责,强化动物及其产品消费终端管理。加强对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伙食单位、学校和大型超市的日常监管,逐步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动物及动物产品使用环节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瘦肉精”及非法添加违禁物的监管。3月和4月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开展检查面达到100%。对屠宰场的待宰生猪,按5%比例进行 “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抽检

  3、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的管理。搞好兽药经营GSP的认证宣传工作。对辖区的所有兽药门店搞好摸底调查,发放告知书等宣传资料。成立验收专班,严格按兽药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检查验收。8-10月开展清理。对没有通过GSP的门店下放处理通知书,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关停门店,对没有达标且照常经营的门店进行立案处罚。

  4、加大打击经营、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力度。监督所会同工商局、公安局按照“打四黑、除四害”的统一部署。加大打击收购、运输、屠宰、加工病死猪的违法行为。市监督所成立综合执法应急分队,加大巡查力度,处理群众举报,一经发现,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处罚,绝不姑息。各分所独立完成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件以上。规范执法程序,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建立和规范执法卷宗,接受上级的执法监督检查。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力争达到市级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市局的总体规划,拟定在五月之前完成市监督所和白洋分所的房屋维修,完成百里洲南河大桥报检点的建设,四月份完成七星台和仙女分所选址、征地、申报、建设设计方案等工作,确保五月开工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单位形象

  1、搞好人员的整合,转变思想,从过去单一的动物检疫过渡到动物卫生监督和综合执法上来。把“纯洁、团结、和谐”作为监督所政治思想建设的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人、管理事,监督所制定2012年考核细则、细化各项工作任务,与各分所签订工作责任状,实行百分制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使其自觉参与到所内的管理和建设上来,做单位的主人。

  2、加强职工培训,全面提升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分别在3月和9月开展2次在岗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一个条例两个通知”、农业部“六条禁令”、检疫规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业务素质,做到人人知法懂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班子建设,形成一个团结的集体。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为主题的活动,党员在工作上起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锻炼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畜牧行政执法队伍。

        职工大会收到了应有的效果,全体职工明确了自身的职责,坚定了信心,决定不负众望下定决心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用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