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全面部署《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县畜牧兽医局成立《条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道喜同志任组长;在组织上,同步成立了《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学习宣传辅导工作专班,并制定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加强督办协调。
二是强化宣传,确保宣传效果。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具体要求做到局属机关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定点屠宰场、行政村等集中地点要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和标语,靠近交通主干道的乡镇在公路两边显著位置刷写墙体固定标语,行政执法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养殖企业负责人要做到人手一册《条例》。在措施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手册、流动宣传车、宣传标语、公告张贴等形式开展多种的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报纸有文章、街头墙面有标语,力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突出抓好行业内部、管理相对人学习培训和面向社会宣传活动,组织法律专家及业内人士进行《条例》知识解读。
三是加强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条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所属工作人员的培训。9月上旬,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条例”测试,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法律的各项条款,坚持做到依法生产,合法经营,科学指导畜牧业生产,确保畜禽养殖生态、高效、优质、安全,全面推进全县畜牧业现代化;在方式上,以“两员”考试考核为契机,积极开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培训,推动机制体制、基础设施和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各种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条例》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核查、动物诊疗许可、活禽经营市场管理、动物经纪人备案等配套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充分体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
四是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在行动上,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严把三大检疫关,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部级专项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瘦肉精”监管工作,坚持检疫检测同步制度,规范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持续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全县动物防疫工作依法管理,促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