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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宜都市出台五条畜牧业发展政策

日期:2010-04-02 11:07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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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当年获得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每个奖励0.5万元。

  2、        对新建人工授精站,经验收合格,每站奖励2万元。

  3、        销售本地生猪1-5万头一次性奖励2万元, 5-10万头一次性奖励5万元, 10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销售本地生猪的数据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运输检疫证明为准。

  4、        对人工授精站从省级以上原种场引进良种公猪的,每头给予1000元补贴;市域内单位和个人经当地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同意,从省波尔山羊种羊场引进波尔种羊的, 每只给予1000元补贴。

  5、        村级报免室规范运行,常态防疫,每个补助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