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08-11-20 11:12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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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工作必须达到“四个目标”和做到“四个100%”:“四个目标”一是坚决杜绝在饲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使用有害化学物质的问题;二是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三是坚决查处饲料生产和使用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四是坚决追查三聚氰胺的源头,杜绝有害饲料产品进入市场,消除饲料质量安全隐患,整顿规范饲料市场秩序,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四个100%”一是蛋白原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二是饲料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到100%;三是生产使用自配料的规模化养殖场(户)检查率达到100%;四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00%持证生产。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 饲料生产企业整治
一是全面检查饲料生产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二是加大对饲料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饲料中三聚氰胺2毫克/千克的判定标准,坚决防止有害饲料流入市场。三是强化饲料生产企业生产记录、产品留样等质量安全制度的落实,彻底解决饲料生产企业疏于原料监管的问题,重申饲料生产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 饲料经营企业整治
一是对所有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重新进行统计登记,坚决取缔不达标的经营企业。二是进一步规范经营企业的各种管理制度,做到进货有来源,销货有去处。三是加大饲料安全监测抽检力度,对进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坚决依法查处。
(三) 养殖场户自配饲料整治
一是现场检查养殖场户饲料库房,查验成品饲料及原料的采购记录、所采购的饲料原料和商品饲料的来源、企业名称和产品证号等,一旦发现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要立即销毁,并坚决追查来源。二是对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监测,不留死角,严肃查处使用有害化学物质的养殖场户。三是加强对养殖场户自配饲料监管,加强对养殖场户科学、安全配置饲料的指导,完善饲料使用记录制度。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畜牧兽医局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孔凡超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总畜牧师王勇同志为副组长的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工作由市兽药饲料监督管理站负责实施。
2、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强化饲料执法,彻底清理饲料市场,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饲料质量安全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坚决查处饲料生产和使用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四、工作进度安排
1、部署阶段:11月14日---11月17日。
2、集中整治阶段:11月18日---11月23日。
3、总结阶段:11月24日---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