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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屠宰检疫监管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日期:2025-02-10 15:18来源:秭归县畜牧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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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猪屠宰检疫是猪肉进入餐桌的关键“关卡”,关系着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秭归县畜牧发展中心认真履职尽责,紧扣“安全”和“责任”,强抓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从源头上保障肉品质量与安全。

  一是严格入场查验。指导屠宰场认真落实畜禽入厂查验登记制度,查验畜禽产地检疫证明、畜禽标识和健康状况,坚决禁止病死畜禽及不明原因死亡畜禽进入屠宰场加工。驻场官方兽医依照产地检疫标准对待宰生猪进行群体和个体检查,核查耳标并回收检疫证。2024年共检疫生猪63500头,同比增长80%;回收检疫证明1219份,同比增长56%。

  二是强化清洗消毒。督促屠宰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2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畜禽屠宰企业消毒规范》要求,建立并实施清洗消毒制度。坚持对入场车辆、厂区环境、屠宰间、待宰间、冷库等重点区域和屠宰生产线等重要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传播。2024年开展清洗消毒380次。

  三是开展“瘦肉精”抽检。待宰畜禽入场后,官方兽医查看屠宰场的入场畜禽“瘦肉精”检测记录,对待宰生猪按照3-5%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检查合格的生猪方可屠宰。2024年共开展“瘦肉精”抽检2091头,合格率100%。

  四是加强检疫检验。驻场官方兽医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开展屠宰检疫,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督促屠宰场严格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厉禁止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把好肉品品质检验关。2024年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并加盖检疫验讫标志63462头(份),检疫出证率达到100%。

  五是落实无害化处理。监督屠宰场严格落实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将不明原因死亡畜禽、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和按要求应召回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问题”畜禽及其产品出厂。2024年检出病害畜禽38头,不合格动物产品21285.1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六是强化环境监测。按照《农业农村部第821号》文件要求,建立屠宰场和动物运输车辆清洗消毒效果定期抽检制度,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常态化监测,监督屠宰场定期在场区出入口、待宰圈、屠宰间等高风险区域采集环境样品,进行病原学检测。每月对屠宰场的环境进行一次采样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疫病风险。2024年采集屠宰环境样和生猪血液样共122份,结果均为阴性。

  食品安全是关乎民众健康的大事,强化畜禽屠宰检疫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秭归县畜牧发展中心将继续加大畜禽屠宰检疫监管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