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贯彻落实生猪等养殖业稳增长促增收十条措施
自5月下旬收到《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林业局关于推进生猪等养殖业稳增长促增收十条措施的通知》(鄂农发〔2023〕17号)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领导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要按《十条措施》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谋划好全区养殖业的稳产增收工作。
近段时期,我区通过会议、培训等形式将《十条措施》进行传达学习,指导养殖户引种时索取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据,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政策进行宣传,提醒种猪场和规模养殖户妥善保管贷款合同、利息支付凭据等相关证据。
夷陵区贯彻落实生猪等养殖业稳增长促增收十条措施。一是开展生猪“保险+期货”项目。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资金100万元,用于生猪“保险+期货”项目的保费补贴。二是区级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生猪产业发展。奖补生猪生态养殖示范村和开展能繁母猪保种补贴的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场,以及开展智慧猪场项目建设、生猪绿色发展示范户创建。三是区级安排资金180万元用于草食畜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品种“夷陵绵羊”的培育、夷陵牛保种、奶牛引种、羊养殖市场主体开展标准化养殖场创建等相关工作。四是落实养殖业用地和环评等相关政策。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处理好畜牧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区委农办下发了《关于切实稳定生猪等重要畜禽产品生产的通知》,立足畜禽产业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依法、科学、精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障养殖场的合理用地需求。五是加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力度。严格落实《湖北省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十条》,全区未发生动物疫情。
今年上半年全区畜牧产业呈现量质并进的良好态势。预计生猪出栏51.42万头,同比增长4.6%;生猪存栏56.37万头,同比增长9.2%;肉牛出栏0.69万头,同比增长16%;肉羊出栏7.9万只,同比增长21.5%;家禽出笼384.36万只,同比增长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