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提示
日期:2020-03-08 13:38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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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提示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只能公安机关实施,其他行政机关不适用)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例如: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资格或除名、撤销奖励、追回奖金等等。
行政强制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例如: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隔离、扑杀、销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