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屠宰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指南提示人员卫生篇

日期:2020-03-02 17:07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畜牧兽医中心审核员阅读量:

  一、工作人员要求:配合防控排查,主动登记备案,14天内有疫情核心区域旅居接触史的人员应居家隔离。

  二、防护技术规范:

  1.测体温、观症状;

  2.全程佩戴口罩;

  3.勤洗手,洗手后用75%的酒精或者手部专用消毒液消毒;

  4.工作服应完全覆盖除去双手和脸的身体各个部位,每天清洗、烘干、消毒。工作鞋在消毒垫或者消毒池踩30秒以上,并定时清洗和消毒。

  5.房内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

  6.人员减少外出,避免多人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