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马属动物产地检疫流程的提示
日期:2020-02-27 18:24来源: 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畜牧兽医中心审核员阅读量:
一、适用范围:马属动物、合法捕获的同种野生动物。
二、检疫对象:马传染性贫血病、马流行性感冒、马鼻疽、马鼻腔肺炎。
三、检疫合格标准:
1.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养殖档案相关记录符合规定。
4.临床检查健康。
5.需进行实验室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四、检疫程序:
1.申报受理:受理的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2.资料二查: 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散养户查防疫档案。
3.临床检查:群体检查、个体检查。
4.实验室检测:对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进行实验室检测;由指定检测实验室出具报告。
5.检疫结果处理: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检疫对象以外动物疫病影响动物健康的,按规定采取相应防疫措施;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按规定程序报告;病死动物做无害化处理;承运人对运载工具进行有效消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