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羊屠宰检疫流程的提示
日期:2020-02-24 16:29来源: 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畜牧兽医中心审核员阅读量:
一、适用范围:羊。
二、检疫对象8种:口蹄疫、痒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炭疽、布鲁氏菌病、肝片吸虫病、棘球蚴病。
三、检疫合格标准:
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四、检疫流程:
1.三查一询问: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查畜禽标识;查检测报告;询问了解牛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2.临床检查:羊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3.检疫申报:场方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现场填写检疫申报单。
4.宰前检查: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实施临床检查。
5.同步检疫:头蹄部、内脏、胴体、复检。
6.实验室检测: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7.检疫结果处理: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不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做无害化处理。
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2020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