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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羊屠宰检疫流程的提示

日期:2020-02-24 16:29来源: 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畜牧兽医中心审核员阅读量:

一、适用范围羊。

二、检疫对象8种口蹄疫、痒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炭疽、布鲁氏菌病、肝片吸虫病、棘球蚴病。

三、检疫合格标准

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四、检疫流程:

1.三查一询问: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查畜禽标识;查检测报告;询问了解牛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2.临床检查:羊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3.检疫申报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现场填写检疫申报单。

4.宰前检查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实施临床检查。

5.同步检疫:头蹄部内脏胴体复检

6.实验室检测: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7.检疫结果处理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不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做无害化处理。


                            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