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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养殖场(户)的公开信

日期:2018-08-21 18:26来源:湖北畜牧兽医网
责任编辑:xumuju阅读量:
广大养殖场():

8月以来,我国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江苏连云港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以高热、出血、高死亡率为特征,发病率和死亡率可达100%。家猪和野猪均为易感动物,生猪一旦感染,终身带毒。目前该病没有特效疫苗和治疗药物,被普遍公认为是危害养猪业的“头号杀手”。为有效防堵非洲猪瘟,特提醒广大养殖场()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禁从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江苏连云港等非洲猪瘟高风险区引种和调运生猪; 跨风险区引种和调运生猪的,必须按规定报告,并进行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

二、强化环境消毒,对出入养殖场及生产区的人员、车辆、物品等要严格落实消毒措施。

三、实行封闭管理,对猪群实施全进全出饲养管理,严禁参观和闲杂人员进出; 新进生猪应隔离观察,确定无病后方可混群饲养。

四、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 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生猪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

五、养殖场()出售或运输生猪前,要主动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如委托经纪人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和申报材料。

六、养殖场()一旦有猪只出现高热、呕吐、腹泻、便血、体表发绀等症状并发生急病急死情况的,要及时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

七、切实做好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有条件的要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是广大养殖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希望大家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共同为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疫情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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