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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支队全面实施综合目标管理办法

日期:2015-04-27 17:10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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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罚分明的工作运行机制,坚决克服“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得好与做不了一个样,做得多与做得少一个样”现象,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宜昌市畜牧兽医执法支队制定了《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现已正式开始实施。

  “办法”分为公共职责目标、部门工作目标和创新工作目标三大块。其中部门工作目标70分,公共职责目标30分。创新工作为附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每季度由各部门推荐1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考核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各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考核成绩领先的部门,授予流动红旗,并提高年终评先名额的比例,在全支队进行通报表彰。考核扣分的部门必须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自“办法”实施以来,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热情高涨,各部门纷纷争当“讲政治、懂规矩、拼业绩”的表率,积极推动了动监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