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局机关汽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车辆功能和使用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原则和范围
1、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接待陪同用车;
2、各科室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到城区内较远的地方办事或城郊调查研究工作可以申请派车,但必须经分管机关的局长批准后方可出车;
3、机关组织各种生活物资,离退休干部、局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急病就医住院用车。
4、其它用车须经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批准后方予派车。有特殊工作关系的单位借车要经过局领导批准并承担所需出车路途费用和司机补助。局内职工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应在不影响公事用车的前提下,按规定标准收费用车(轿车0.60元/公里),先交押金,后派车。
二、车辆调度和管理办法
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和管理,保证机关内有一小车值班。司机要坚持原则。不能私自出车,更不能随意让他人驾车。非职业司机不得公车私驾,否则,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计划财务科负责审核司机费用和补助后报分管机关的局长审批。
三、补助和奖惩办法:
1、出车补助:省内长途出车按规定每天补助15元。出省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城区出车(不论加班与否),每天补助3元,公里补助0.002元/公里,半年结算一次。
2、奖惩办法:安全奖按月考核,半年兑现。安全行驶每月出勤15天以上发安全奖40元。若出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取消当年安全奖金。保险费返还部分收归财务入帐用于车辆安全设施。节油奖奔着以节约为本的原则,结合局机关两台小车以往运行情况,核定用油标准为:鄂E00951全年按
四、司机劳保和车辆修理
1、劳保用品由计划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发放,司机每年发手套12双,肥皂6条、毛巾6条、工作服和胶鞋等或全年按120元结算。
2、车辆修理及保养:一般情况下自己动手洗车、保养车,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在外面洗车。修理费两车全年控制在1.5万元以内。提倡和鼓励司机自己修车,中修、大修和必须到定点修理的项目,由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进行修理,计划财务科统一结帐。定点后司机在城区和定点以外单位修车购买配件不予报销。司机要自觉服从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爱护和保养车辆,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五、本制度执行监督单位: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