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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规范疫苗使用管理,确保动物免疫质效

日期:2015-03-24 17:43来源:当阳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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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市春季动物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动物免疫质效。

  一、组织发放到位,确保免疫工作有效开展。按照省局《关于做好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供应计划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市疫控中心认真审核各镇(办事处)上报的各类疫苗用量计划数,并向宜昌市畜牧兽医局上报当阳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计划数。目前,我市已将猪瘟疫苗100万头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100万头份、猪O型口蹄疫疫苗100万头份、牛三价疫苗2.5万头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120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6万头份,以及防疫物资器械全部配发到各镇(办事处)

  二、人员培训到位,确保免疫操作进一步规范。根据市政府召开的动物春防工作会议要求,于3月19日,在当阳宾馆召开“三员一会”,即由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疫苗物质管理员、规模养殖场驻场兽医及乡村兽医从业人员的培训会。市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师庄舒梅同志就今年春防和今后动物疫病监测、监督、防控作了明确要求,并解读了《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一是明确了强制免疫疫苗实行计划管理、政府采购、统一调拨、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级都要固定专人负责疫苗管理工作。二是为提高疫苗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各级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分发领用。三是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疫苗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四是建立健全疫苗报损申报、空瓶回收记录,并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资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周建红同志传达了当阳市2015年春季动物防疫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技术规范、防疫模式、工作安排和传统防疫中存在的问题等实施方案。培训会上还聘请宜昌市专家详细解读了《湖北省畜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过程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

  三、指导监督到位,确保免疫效果评估达标。3月13日召开了全市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会议要求全市动物防疫工作于314日全面开针,4月底完成普注任务,5月上旬开始补针,5月下旬全市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工作。开针后,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物卫生监督局全体干部职工分别到各自联系的村组进行防疫指导监督。主要查看疫苗冷藏箱温度是否合适、疫苗的使用是否正确、免疫注射部位是否准确、操作规程是否到位、免疫台帐填写是否正确规范等,查看各地防疫办公室各类疫苗是否按要求保存、疫苗管理是否为专人、疫苗台帐填写是否真实规范、疫苗空瓶是否完整回收、处理记录等。在督查中,对不符合要求的现场予以纠正,确保免疫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