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宣传贯彻《湖北省畜牧条例》,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为全面贯彻实施《湖北省畜牧条例》,3月4日——3月6日,当阳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
培训班上,首先,副局长唐昌林从畜牧工作的政府责任、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其次,总畜牧师庄舒梅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当阳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当政办发〔2014〕55号)进行了详细解读。然后,局各科室主任、市动物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各所所长分别就学习《条例》、《意见》后的体会、当前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最后,局长熊化军做了总结讲话,他说,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准确把握其精髓,将其作为“武器”和“枪”,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畜牧强市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全面把握《条例》《意见》的精神实质。二是认真履责,依法做好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三是加快改革,加强我市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电视台、电台、农业110专报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条例》、《意见》。目前我市已印发《条例》单行本2500本、《意见》1500份、悬挂横幅50条。通过举办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培训班、分发资料、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送法下乡、送法进户,真正让《条例》《意见》家喻户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