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出新规防治畜禽养殖环境污染
日期:2014-08-25 18:31来源:兴山县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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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畜禽养殖业发展,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兴山县结合本县实际,拟定了《兴山县禽养殖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内容包括总则、规划与预防、综合利用与治理、激励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三十九条。其对与养殖相关的各个单位的职能进行了细分;明确划分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区域范围以及对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养殖业的发展作了严格要求;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生产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激励养殖户建设和改造污染治理设施;法律问责违规行为,视情况处以不同惩罚。
该规定的制定起到了规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建设,促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及把畜禽排泄物变废为宝,推动生态健康养殖发展等作用,对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体健康有重大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