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乡镇进一步加强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
为确保全镇病死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稳步推进,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分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采取了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以达到此项惠农政策既要做到应补尽补,杜绝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行为。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年出栏50头以上、符合补助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户,发放《分乡镇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告知书》,告知养殖户补助对象与条件、补助标准、补助发放方式、报告处理程序、资料要求等。并让养殖户填写回执单,要求规模养殖户建立养殖档案,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二是健全处理机制。对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实行“一报告,二到场,三签字”监督处理机制。即出现病死猪时,畜主及时报告辖区协检员,协检员报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出具无害化处理通知书,监督指导畜主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深埋),填写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畜主签字确认、收集无害化处理照片、病死猪的标识号、病历及诊疗记录,将相关资料整理编号后在每月27日前上报黄花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出栏50头以上、符合补助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户进行了登记、建档、造册,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核备案纳入补助范围,对新增的规模养殖场和不符合补助标准的对象及时增减。
四是落实监管责任。实行辖区管理,检疫员对责任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进行监督管理,监督规模养殖户对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随时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现象的,及时通知所在村委会进行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