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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动物经纪活动,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要求,从2012年3月15日起,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正式启动动物经纪人备案登记工作,此次备案登记时间截止为2012年5月31日。今后凡属我市从事动物收购、贩运、运输的企业(合作社)和个人,必须取得“一卡两档”,即(登记备案卡、登记备案表、动物经纪档案),动物经纪人备案登记制度的推行,将进一步加强动物经纪活动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为我市加快推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创造积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