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畜牧兽医局荣获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3月7日,在湖北省仙桃市召开的湖北省畜产品安全监管现场会暨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管理会议上,宜昌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被湖北省畜牧兽医局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各项工作指标全省排名第一。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宜昌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现代畜牧产业发展、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民生的结果,是全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共同奋斗、不懈努力的结果。
2011年,宜昌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瘦肉精”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畜禽养殖、屠宰、产品流通等环节监管,不断加大畜产品质量监测力度,坚持认真扎实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做出了突出贡献。一是认真组织部署“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自去年河南“健美猪”事件发生后,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国斌同志于3月25日迅速主持召开了由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市“瘦肉精”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抓源头、抓检测、抓宣传、抓保障的工作要求。同时,市畜牧兽医局紧急制定印发了《宜昌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瘦肉精”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瘦肉精”隐患排查和清缴行动。我市自去年3月份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和排查工作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82人次人,车辆445台次,累计排查乡镇94个、村组2477个、养殖户3.2万户、生猪76万头、肉牛6325头。经过排查,在我市没有发现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瘦肉精”监测。2011年,全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按照省局统一要求,认真开展了以“瘦肉精”监测为主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自行监测工作,共完成自行监督检测任务9560批次。过去的一年,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先后对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8次例行监测和4次督查,每次监测和督查合格率均为100%。四是狠抓综合措施整治。为加强“瘦肉精”专项整治,全市各级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政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专项整治切实做到“七个”强化。即强化养殖环节监管、强化投入品环节监管、强化屠宰环节监管、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强化各项物质保障、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强化部门监督检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按照部省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监督检查,督促完善养殖档案,建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无“瘦肉精”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强化出栏活畜“瘦肉精”筛查。加大屠宰企业的活猪“瘦肉精”检测力度,做到“瘦肉精”检测与生猪检疫同步。(市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