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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要点

日期:2012-02-16 08:31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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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于 “增后劲,可持续,利长远”,着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标准化示范创建提档升级;立足于“抓核心,强措施,保安全”,着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提质增效。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机制,为畜牧业经济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目标。确保全市动物产地检疫覆盖面达到100%,产地检疫率达到90%,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出证率达到100%;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瘦肉精”与屠宰检疫同步,屠宰生猪受检率达到100%,耳标回收率达到100%,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动物卫生监督及综合执法工作目标。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执法监管覆盖面达到100%,各县市区实施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案件不少于3件,符合立案标准的立案率达到100%,动物经纪人备案率达100%,兽药、饲料、种畜禽、草原监理等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覆盖面达到100%,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不少于2次;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网络报表上报率达到100%,每月上报信息数不少于2条。

  三、工作要点和措施

  认真贯彻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宜牧医发[2011]8号)精神,统一思想,规范引导,典型示范,加快推进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

  (一)、着力推进执法机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系,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07]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参公管理;未成立 “畜牧兽医执法大队”的县市区要创新工作方法,突破发展“瓶颈”,开辟前进道路,引起党委政府重视,加大支持力度,迅速健全综合执法体制;进一步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能,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具有独立的财务和账号,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人员编制和配备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机构职能职责符合《动物防疫法》要求;在乡镇和重要区域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作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使用统一执法标识,达到规范标准。

  (二)、着力完善动物检疫监管体系。

  1、强化产地检疫基础。在巩固市、县、乡三级检疫申报网络的基础上,重点完善村级检疫申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大力吸纳专业技术人员,加大聘用力度,不断发展壮大村级协检员队伍;大力推行产地检疫工作“五制”即协检员责任制、大场大户巡查制、大营销户跟踪制、屠宰资格准入制、动物经纪人备案制;大力转变产地检疫工作方式,全面完善动态监管、临栏检疫、现场检疫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网络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设置、高效便民”的原则,加强基层动物检疫申报点工程建设,申报点配置要从增数量到保质量,建设标准要求统一标牌制作、统一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记录表格,统一24小时值班。

  2、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加强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化,认真实施屠宰场检疫场所“十有五上墙”建设。按照农业部印发的《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4个规程的规定实施屠宰检疫,严把宰前检查关和宰后检疫“六关”,坚持“检疫项目、程序、标准、记录、无害化处理”五个到位,做到病死动物、同群动物、易感动物“三个不放过”,认真落实“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确保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开展面、屠宰动物同步检疫率、耳标回收率、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认真开展“瘦肉精”同步检测工作,强化检测设施,确保检测密度。

  (三)、着力创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制。一是狠抓养殖环节监管,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发放程序,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登记备案覆盖率达到100%,根据养殖区域分布特点,逐层分解监管任务,划分监管责任,强化监管举措;二是狠抓动物交易环节监管。认真落实家禽交易“五项制度”,全面推行动物经纪人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备案管理流程,规范出证程序,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三是狠抓流通环节监管。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动物及其产品消费终端管理。全面履行《条例》法定职责,餐饮业和集体伙食单位监管依照“抓大促小抓源头”原则,实行风险登记制度,执法范围从大型拓展到中型,确保上市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四是狠抓无害化处理。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把好“关口”,严防死守,毫不懈怠,全面开展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着力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坚持“三个到位”的目标,即“工作机构到位,工作经费到位,工作手段到位”,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全面落实。大力拓展综合执法开展面,覆盖率达到100%,兽药投入品、饲料、种畜禽、草原监理、奶站等监管工作要做为重中之重,迅速落实工作方案,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力争每个大项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件以上,立案查处不留“真空”。不断加强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严惩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打击一处,威慑一方,教育一片”,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建立和规范执法卷宗,争取在卷宗评比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五)、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制宣传做为抓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动力支撑,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打牢宣传阵地,扩大宣传范围,纵深发展宣传工作机制。一是以各类载体促宣传。利用上级组织的“3.15”、“食品安全周”、“12.4”等宣传活动为平台,大力宣传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消费知识;二是以多种形式促宣传。采取出动法律宣传车,展出实物、图片,发放宣传手册,在新闻媒体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追踪报道,在重点区域和场所张贴法律法规宣传单等形式,声势浩大的抓好宣传工作;三是以送法“四进”促宣传。坚持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乡村”,大力拓展执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使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着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建设

  1、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以执法培训为出发点,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全年大型培训活动2次以上,日常培训采取专家授课、技术比武等灵活多样形式,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工作效能;以廉政教育为落脚点,强化队伍廉政建设.弘扬正气,谋公养廉,自觉做到“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培养廉政文化,健全监督机制;以“创先争优”为载体,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爱岗敬业比奉献,倾注激情求升华,增添活力,气质高昂;以率先垂范为突破口,强化班子建设。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到“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管理到位、协调有力”,带头在工作中树立形象,带头在工作中保持前瞻性,带头在工作中保持高效率,多干实事,少走形式,立足长远打基础。

        2、狠抓目标制度管理。一是规范证章标识管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实行订购、发放、使用、销毁、登记备案制度,专人、专帐、专库管理。通过《湖北省动物检疫证明网络管理系统》平台实行网上登记,实现检疫证章标识的可追溯管理;二是畅通信息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报送体系,做到专人、专机、专密钥。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表必须100%上报,报送的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市所上报各地监督动态,由市所统一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和市畜牧兽医信息网;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要求,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具备固定的档案管理场所,执法案卷管理规范,使档案管理上水平,增效益,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