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畜牧兽医局召开统计核查能繁母猪惠农补贴紧急会议
会议指出:全县统计核查能繁母猪工作,由于时间紧、责任重、工作量大,各乡镇要迅速行动,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核查责任,确保能繁母猪数据真实可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实际存栏数量进行逐场逐户核查。并议定:
一是县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王道喜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问责管理。
二是明确补贴范围。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为补贴对象。
三是多种方式宣传每头能繁母猪国家补贴100元的补贴标准。做到应补尽补,公平合理。
四是细化补贴发放方式:在公示无异疑后,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
五是工作上必须做到“四见”,即:见猪,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和乡村干部逐场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能繁母猪,不得纳入补贴范围);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猪数要经母猪养殖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见标,对母猪佩带耳标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统计结束后,尽快在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应及时更正的工作标准。
六是落实核查责任和工作纪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实施,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好此次能繁母猪数据统计与核查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核查责任,充分调动基层各方面力量,确保能繁母猪数据真实可靠;对于虚报、多报、重复报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停拨虚报补贴资金,对虚报统计数据的予以通报。
七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