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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强化夏季“六畜”监管保发展

日期:2011-07-07 16:20来源: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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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季的极端环境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采取“疫病防控、酷热防暑、暴雨防灾”三曲同奏,确保畜禽养殖安全,为实现全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奠定保障基础。

一是强化防疫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是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承担起动物防疫的主体责任,切实有效地落实“常年免疫、季防月补”防疫方针,严密疫情监测,搞好清栏消毒,强化畜牧投入品监管,加强夏季动物疫病防控日常监管工作,未雨绸缪,把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由于炎炎夏日,酷热难耐,对畜禽的生长和生产性都受到了严重影响;动员全县畜牧兽医人员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要求动物防疫员加强医疗服务巡查,进村入户科学指导农民做好畜禽的防暑降温工作。

三是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夏季天气气候变化无常,也是各类病源微生物的繁殖高峰期;一方面是动员广大畜户采用多种方式对畜舍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灭传染源,实行群防群控;二方面是要检查加固栏舍,排通沟渠,做好防风、防涝、防暴雨等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防备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是强化应急值班与疫情监测。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要充分发挥基层动物疫情观察报告员的作用,坚持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要迅速上报,积极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决消除不稳定或不安全隐患。

五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严防外疫传入。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要求辖区内养殖户尽量不要从外地引进各类畜禽,确需引种的,引种前须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要加强对养殖大户的检查监管,督促规模养殖户(场)做好封闭管理。

六是严格无害化处理程序。对病死畜禽采取“四不准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病死畜禽和因灾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坚决防止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认清做好当前“疫病防控、酷热防暑、暴雨防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着力稳增长、保目标、促发展。

(官守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