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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能繁母猪勘验鉴定工作

日期:2010-12-22 10:43来源:枝江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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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是降低养殖风险、调动农民养畜积极性、促进畜牧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省畜牧兽医局(鄂牧医发〔200944号)、省人保财险公司(鄂人保财险办发〔2009251号)有关文件精神,针对全市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枝江市畜牧兽医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能繁母猪耳标佩戴率,规范死亡母猪勘验鉴定秩序。

一是准确核实投保数量。各派驻乡镇防检组利用秋季集中防疫和免疫补针的机会,认真做好母猪存栏和能繁母猪防疫登记工作,及时与保险经办人员沟通,核实能繁母猪存栏数量,既做到愿保尽保,又做到投保数量真实准确,符合投保条件,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得到落实,杜绝虚报多报,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现象。

二是切实抓好耳标佩戴。耳标佩戴工作是实施能繁母猪防疫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能繁母猪保险承保标识管理与统计的重要依据。各防检组组织专班,利用15-20天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全面完成各辖区能繁母猪的补标补针工作。同时,与各辖区的协防人员签订防疫挂标合同,从201011日起,发生保险事故时凡未佩戴有效耳标或耳标编码不符的,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三是规范死亡母猪鉴定秩序,认真做好死亡母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各防检组兽医鉴定人员主动参与配合,亲临现场,做好勘验鉴定工作,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为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证明材料。在现有畜牧兽医保险鉴定人员的基础上,各防检组再明确1-2名具有资质的协检员参加畜牧兽医保险鉴定工作,确保能繁母猪勘验、鉴定理赔工作的顺利开展。凡未经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现场勘验、鉴定认可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畜牧兽医鉴定人员和保险经办人员共同监督、互相监督,督促农户无害化处理到位。对拒不作无害化处理或者无害化处理不到位的病死能繁母猪,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四是严肃纪律,严格监督,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的精神,切实履行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责任,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密程序,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从201011日起,因协防员打标不到位造成拒绝赔付的,由协防员承担农户损失,因畜牧兽医人员鉴定、监督工作不到位造成拒绝赔付和疫病传播的,追究畜牧兽医鉴定人员责任,保险经办人员违规的,由保险公司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