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畜牧兽医局八措施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批。对场址选择、设施设备配置、动物防疫制度、人员配备等防疫条件严格审查,合格一个办理一个;对已建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夯实基础免疫。建立了村级动物报免室、动物疫病诊断援助中心。在坚持动物常年基础免疫的基础上,每年开展春秋2次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并加强动物抗体水平监测,对其抗体水平不合格的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是强化消毒。除坚持动物收购及启运前消毒外,对外出运输动物回到本辖区的免费进行一次车辆消毒,以避免车辆带毒。动物中转场、动物定点屠宰厂(场)、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实行休市或轮圈制度,每天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垫料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最大限度避免环境散毒。
四是树立管理相对人守法意识。每半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者培训会议,分析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检查出的问题及原因,宣传国家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研究布置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促使管理相对人诚信经营,遵纪守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经营环境。
五是签订责任书。每年与肉联厂、动物中转场、定点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运输的管理相对人、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规模养殖场(户)履行告知义务,促进管理相对人懂法、守法意识。
六是实行软件备案制度。从动物报检、收购、车辆消毒、进厂(场)动物查证验物、动物检疫证明回收、动物检疫记录等每一个关键环节,都建立了记录档案,软件回收整理成册,达到环环相扣,紧密衔接。
七是严防外疫内传。凡异地引进非屠宰动物实行申报制和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隔离观察、强化免疫等监管制度,杜绝因异地引进动物引发动物重大疫病的发生。
八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强监督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对屡教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彭陆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