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兽药市场秩序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规范兽药市场秩序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宜昌市直城区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在城区举行
为加强市直城区兽药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确保我市动物药品使用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有关文件要求,8月13日,宜昌市畜牧局在城区劳动培训中心举行了市直城区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共有40余人。
培训班一开始,市畜牧局分管行政执法的副局长章富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分析了市直城区兽药市场经营和管理工作现状,提出了兽药经营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了今年后几个月兽药管理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兽药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在今年秋季防疫前,市畜牧局将组织力量大力宣传、贯彻《兽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重点组织兽药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学活动,使广大兽药从业人员懂法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兽药经营企业的依法经营水平。我们要求在9月1日《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在全市认真抓好《湖北兽药管理实施办法》周年宣传活动,所有兽药门市都要认真悬挂标语或横幅进行宣传,为兽药执法监管营造良好法律氛围。二是大力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查处非法制售兽用生物制品为突破口,依法取缔兽药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净化兽药市场;以严查严办假劣兽药大案要案为关键点,依法打击制售假劣兽药活动,维护兽药市场秩序;以清查禁用兽药为重点,进一步降低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检出率;以贯彻落实兽药购销台帐为重点,完善经营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全市所有养殖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必须建立全省统一的兽药使用单位购药记录、兽药使用单位用药记录,兽药经营企业建立兽药经营单位购药记录、兽药经营单位销售记录(简称四表)。城区兽药市场,对于在9月30日前无兽药购销记录、无兽药使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市局将严格依照《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严肃查处。三是加快实施兽药GSP改造步伐。要以推行兽药GMP、兽药GSP管理为措施,抓紧落实兽药GSP前期准备工作。依照部省规定,在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正式出台和实施前,各县市区要起草制定本地区兽药GSP实施方案,并要求今年10月底前,每个县市区必须建立1—2个兽药GSP示范店。城区作为全市兽药批发销售的主要市场,必须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试点示范任务。兽药GSP验收达到,是重新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硬指标,希望能引起各兽药经营企业的高度重视,我们要以远大的、前瞻性的眼光制定企业的改造计划,力争一次性通过省局组织的检查验收。当前,最紧迫的事情就是认真完成兽药经营企业的情况调查,为实施GSP打好基础。我讲完之后,市局负责同志还将做进一步的具体要求。四是以推广兽药规范经营为重点,实施“合格兽药店”或“无假货药店”评比活动。为推动我市兽药经营企业的GSP改造,切实保障兽药用药安全,计划在全市开展“合格兽药店”或“无假货药店”评比,并在我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提高兽药经营企业的整体社会形象。
随后,市畜牧局畜牧兽医科副科长周昌庭同志和市兽药监察所副所长赵明同志先后对参加培训班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兽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兽药GSP认证相关情况介绍。

